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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的方法还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3

土地价格评估的方法除了之前提到的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外,虽然具体细分上可能还有其他方法,但上述五种是实践中最常用的。以下是对这些方法的简要回顾和补充:

1. 市场比较法

定义: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原理:基于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价格。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可比实例的地区。

2. 收益还原法

定义: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

原理: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估价。

3. 成本逼近法

定义: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

原理:基于生产费用价值论,通过计算土地开发成本及其相关费用来确定土地价格。

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或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的地区的土地价格评估。

4. 剩余法

定义:又称假设开发法。

原理: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现有不动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

5.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定义: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的方法。

原理:基于替代原理,通过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来估算待估宗地的价格。

适用范围:可用于政府已公布基准地价且具有完备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区域,且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或土地资产抵押时,所采用的基准地价应具有现势性。

其他可能的评估方法(非主要常用方法)

虽然在实际应用中,上述五种方法是最常用的,但理论上还可能存在其他评估方法,如:

路线价法:该方法主要用于城市土地评估,特别是沿街土地或商业用地的评估。它首先确定一条或多条标准路线,然后评估这些路线上的土地价格,最后根据距离这些路线的远近和土地的其他特性来确定其他土地的价格。

特征价格法:该方法通过分析土地的各项特征(如位置、面积、形状、用途等)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建立特征价格模型来估算土地价格。这种方法在房地产市场分析中应用较多,但在土地评估中的直接应用相对较少。

请注意,这些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组合使用,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由于土地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评估人员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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